地下層民用建筑內餐飲場所消防裝修要求 |
來源:博盛達 發布時間:2021-12-21 11:01:01 |
地下層民用建筑內餐飲場所消防裝修要求
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隊的阮晶晶,之前已經用了二期專題的時間,和大家介紹了設置在單多層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內餐飲場所的裝修要求,今天是這個主題的最后一期,和大家介紹設置在地下民用建筑內餐飲場所的消防裝修要求。
深圳裝修公司 在GB50222-2017《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5.3.1條中,對于地下層餐飲場所的消防裝修要求有具體的規定,在表5.3.1的第9格,規范中要求地下層餐飲場所內頂棚、墻面、地面都要采用A級不燃材料,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至少都要采用B1級難燃材料。
![]() 接下來,要劃重點了!!
地下層餐飲場所的裝修材料,沒有任何放寬的條件--即使設置了各類消防設施后,也不應該降低地下建筑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這是為什么呢?
深圳裝修公司讓我用《<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理解與應用----GB50222-2017宣貫教材》第63頁里面的話來回答:地下建筑因所處的位置特殊,所以對火災非常敏感,一旦出現火災,人員的疏散避難及對火災的撲救都十分困難,往往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我國目前的科技水平尚無法保證地下火災準確的預報和及時撲滅,因而控制火災的發生概率就變得格外重要。而降低火災發生的概率,必須控制可燃裝修材料的使用。
說到這里,也許有人會說我說的不對,明明裝修規范的5.3.2條中提到了可以降低一級的條文,我這里要提醒你注意5.3.2條中可以降低一級的情況,是“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同時還要滿足“除第4章規定的場所和表5.3.1序號6、7、8規定的部位外”才可以降低一級。 |